嘉儒、泽岐风电场升压站10kV配电工程改造项目
(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嘉儒、泽岐风电场升压站10kV配电工程改造项目(重新招标),建设单位为 中闽(福清)风电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简易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清嘉儒及泽岐风电场工程施工用电配电变压器、配电装置、配电房及装饰装修、10kV架空线路及电缆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运输、施工,直至验收为止的所有工作。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4423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50 个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按照《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电缆线路及验收规范》 等现行有效的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含三级)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或不低于三级(含三级)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具备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五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省外承装(修、试)设施法人企业必须按《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 3.7.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 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8. 监察审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