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YGK-20201002-076 、HYHA2020-1633)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
一、招标条件
本山东中烟工业 济南卷烟厂电瓶叉车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 2.招标范围:对山东中烟工业 济南卷烟厂采购3台电瓶叉车,包含电瓶叉车购置、调试、培训、质保及服务有关的运输、特种设备和保险等其他伴随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3.交货期:自合同生效后60 天内应具备交货条件,并负责安装调试。 4.实施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78万元(含增值税),投标报价高于此价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电瓶叉车购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电瓶叉车购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仅限其中一家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眼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 日以来),在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黑名单;“中国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记录主体和失信联合惩戒记录主体和“天眼查”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4.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Index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行贿“黑名单”范围(包括其本单位及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还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单位)。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10日 09 时00 分到2020 年11月16日 16 时00 分 无论采取以上何种方式,投标人均需先在网站填报企业信息,网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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