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新滩乡、汪二镇、青溪服务中心三个乡镇“旱地改水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评定及新增耕地定界认定
项目概况
铅山县新滩乡、汪二镇、青溪服务中心三个乡镇“旱地改水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评定及新增耕地定界认定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铅山县碧桂园商铺5栋1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FCG-2020-1105
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74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饶购2020B000392462 | 铅山县新滩乡、汪二镇、青溪服务中心三个乡镇“旱地改水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评定及新增耕地定界认定 | 1 | 批 | 4674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开标前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帐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任一种均可);
(五)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发票、交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八)投标人必须为“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截图)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投标无需提供)、投标人身份证原件;
4、资格要求:具备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0日 08:00 至 2020年11月17日 17: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1.采购人信息
服务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