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城市副中心垃圾污物处理环境整治工程—台湖镇生活垃圾分类驿站建设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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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通州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11月06日 17:07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312.80057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2.80057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台湖镇生活垃圾分类驿站等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采购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 近3年内(2017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已完成的类似建筑工程;4)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投标人两个及两个以上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 4.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潜在投标人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5. 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 /)、 ( )(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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