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移动2020年总部网络数据共享平台一期工程采购(招标编号:CMCC20200000301),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1、项目概况 1.1本次招标内容为采购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服务1套。 1.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人份额为100%,具体中标原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金额1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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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合法的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合法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为三证合一的企业,请提供证明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证,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网站截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本次只接受原厂商的投标,不接受以代理方式的投标。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或中国移动通信 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投标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2.4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度经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2.5至少提供3例数据共享相关项目实施案例: 至少应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能够阐明合同服务内容的关键页,例如:报价单、工作说明书、技术规范书等,合同服务主要内容应包含 “数据共享”、 “数据层共享”、“数据开放”、“数据中台”、“性能管理”、“无线网优”等功能的相关内容。 案例有效期: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案例(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委托书日期为准)。 单项合同含税金额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框架合同则以该框架下有效订单(或委托书)含税金额累计之和人民币600万元(含)以上。 同一省份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名称分期建设(如某系统一期、二期、三期),同一框架合同下的订单与合同,不重复计例。 2.6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如果注册资本为外币,则按照注册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 ||||||||||
3、 标书售卖时间为 2020年11月06日18时00分至2020年11月11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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