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招标公告
项目
本部网络安全防护完善—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青海黄河水电公司于2017年完成 公司网络安全隔离改造,规范了信息内网、信息外网、互联网出口,完善了信息内网安全防护,但信息外网和互联网出口安全防护在2017年隔离改造时未进行相应改造。目前,基于强化网络安全考虑,全面提升公司网络安全防护水平,故急需对黄河水电公司本部内网、外网、互联网出口进行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完善。
完善内容主要包括:对老旧设备进行替换,强化必要的安全审计措施等。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青海黄河水电公司本部信息内网、外网安全防护完善所需设备的采供及伴随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1)青海黄河水电公司本部信息内网WEB应用防火墙、漏洞扫描等信息内网安全防护设备的采供及伴随服务;
(2)青海黄河水电公司本部信息外网上网行为管理设备、链路负载均衡设备、漏洞扫描和配置核查系统等信息外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设备的采供及伴随服务;
(3)提供现场技术培训和配套的售后服务等。
1.2.3项目实施地点、工期及交货方式
(1)项目实施
(2)项目工期:项目总工期60天。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到货验收后15天内完成改造设备的安装、调试,并具备上线运行条件。
(3)交货方式:实施地点车下交货。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招标人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取得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网络信息安全类企业。
投标人须提供所供设备制造企业出具(或承诺)的3年维保服务和规则库等升级服务的授权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向国内至少3个同类项目提供过相应的设备和伴随服务方面的合同业绩,且实施的项目均已上线运行(附合同和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0年11月9日~2020年11月13日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0年11月30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国家电投区域评标基地开标室(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
1.9 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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