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中医医院检验科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0-11-06
师宗县中医医院检验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泽瑞工程咨询 受师宗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对师宗县中医医院检验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 2.2采购编号:泽瑞:2020-SZ-124号
2.3采购内容: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一台,全自动细菌及分枝杆菌培养监测系统一台,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一台,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一台,CO2培养箱一台,恒温培养箱两台,生物安全柜一台,生物显微镜一台,移液枪两台,灼烧器两台,冰箱两台,超低温冰箱一台,全自动凝血分析仪一台,全自动尿液流水线一台,台式离心机一台,恒温水浴箱一台,医用冰箱(冷藏)一台,医用冰箱(低温)两台,卡式配血一台,融浆机一台,高压灭菌锅一台;详细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注:投标人须对所投的包内所有产品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
2.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800000.00元(含税)。
2.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如遇不可抗力影响,交货时间可由双方协商后推延。
2.7质保期:两年。
2.8交货
2.9本次采购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本项目所需产品相关内容;
(2)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0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8、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
附件信息
附件: | 序号 | 文件名 | 创建时间 | 1 |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注意事项.docx | 2020-11-05 15:23:07 | 2 | 投标保证递交相关事项(政府采购).docx | 2020-11-05 15:23:14 | |
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