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以下简称“招标人/采购人”)的委托,现对南航 勤务外包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招标编号:0761-2040CSN02606。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1.5.1项目基本情况: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及其它分子公司航班或采购人指定的始发、到达或经停的所有航班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的勤务保障工作,包括:各类客舱清洁;机上用品的配发、回收、更换和仓储管理;清水、污水和垃圾保障;其他勤务保障业务范围内的服务及其相关延伸配套服务。 1.5.2 项目总预算:约7477万元。 1.5.3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服务项目 客舱座位数量(T) 限价(元) 短停 T<200 133 200≤T 270 航前 T<200 148 200≤T 295 航后 T<200 160 200≤T 320 全舱深度清洁 (其中两舱深度清洁价格为全舱深度清洁价格的20%) T<200 1900 200≤T 3800 杂项费用明细: 项目明细 客舱座位数量(T) 限价(元)/班 1.航前机上用品的配发、摆放等; 2.过站机上用品的配发、摆放等(包含但不限于经停、备降、重复上客、特殊包机、客改货等所有有保障要求的航班); 3.航后机上用品的回收等; 4.飞机客舱深度清洁时的机上用品保障; 5.重要航班/专包机的专用机上用品保障; 6.飞机在定检/封存/解封等特殊情况时的机上用品配发和回收; 7.报刊、杂志、广告贴、二维码、南航客舱品牌活动等因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发生的各种其他用品保障任务; 8.完成用品保障任务所需要的物品转运任务,仓库管理等相关工作。 9.因生产经营的需要而产生的所有其他衍生服务业务、临时或突发紧急任务的工作和用品保障。 T<200 150 200≤T 300 注解:机上用品包括但不限于纺织品、航化用品、机供纺织品、机载纺织品、其他服务用品、清洁用品、印刷品、娱乐用品等。 预计年度航班保障班次: 项目 座位数 模拟生产量(3年) 短停 200座以下 102835 200座(含)以上 10244 航前 200座以下 39782 200座(含)以上 7246 航后 200座以下 39726 200座(含)以上 7246 预估年航班量合计 207079 预估深度清洁保障班次: 项目 座位数 模拟生产量(3年) 全舱 200座以下 1785 200座(含)以上 337 两舱 200座以下 4006 200座(含)以上 871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投标人应承担因政策因素及市场因素等所导致的成本变化,合约执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对合约价格进行变更。 3、报价方式:以投标折扣率方式报价。投标人报出统一折扣率(投标折扣率≤ 100%),超过投标折扣率范围将导致投标无效。结算单价=单价限价*投标折扣率(例如:投标折扣率为92.5%,结算单价=单价限价*92.5%)。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 服务 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6个月。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6个月,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由中标人同采购人 签署合同并进行结算。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 2.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注意:须提供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18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开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视为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投标人能够开具合法有效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以往开具过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至少一份)或一般纳税人证明。】 2.8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从事过客机勤务保障工作,包括且不限于飞机的航前、航后、经停站的客舱清洁、勤务用品配备等工作。【提供合同关键页(需体现签订合同的双方、签订时间、服务内容)扫描件,否则无效)】 2.9 投标人须满足深圳宝安国际机场隔离区内服务工作的条件,具备有效期内的工作人员隔离区证件【须提供深圳宝安国际机场隔离区通行证件扫描件;或提供中标后1个月内能够办理并取得深圳宝安国际机场隔离区通行证件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有效公章)】。 2.10 根据员工意愿,投标人需对愿意前往其公司工作的现有招标人 飞机维修厂勤务保障室劳务员工(约200人左右),须无条件接收,相关员工的工资、保险等,原则上一年内不应低于原南航公司提供标准,且对接收的南航 劳务工签订合同且合同终止日期不早于与南航签订的上岗协议的终止日期。【以上需提供投标人加盖有效公章的承诺函。】 2.11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承租招标人现有业务所需要的特种车辆以及开展工作需要的设备,并承诺将其实际投入使用到招标人的勤务保障业务中。【需提供投标人加盖有效公章的承诺函。】 2.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5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1 重招文件须在重招项目中下载,已缴纳投标保证金且未退还的无需重复缴纳。请直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3.2 招标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 /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1 CA证书的作用:CA证书用于确保电子招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CA证书,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无法签章,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等,因此下载文件时请及时办理CA证书。 4.2 CA证书颁发机构:由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 (工信部认证的CA机构之一)颁发数字证书,CA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直接联系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 : 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 服务网 2、投标人资格要求
3、招标文件的获取
4、CA证书办理及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