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2、投标人应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注册时间在2018年1月之前。 3、投标方承诺在中标之后20日内,自有承运车辆(侧翻自卸车)达到不少于15辆,用于履行本合同。 4、投标人业绩要求:两年内至少具有一个100万元(含)以上在丘陵地区零下15摄氏度以下气候条件下同类货物运输的服务业绩,社会信誉良好。1)须提供具有上述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复印件;2)业绩须是投标人独立承揽完成的项目,如果投标人使用其他独立法人代表的企业业绩进行投标,其投标将被否决;3)服务期间未发生过重大HSE、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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