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2021年度外加剂框架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8/JZ/011-20275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2021年度外加剂框架采购项目”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采购中心(简称“招标机构”)是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负责采购管理的专职机构,现对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含控股公司)2021年度外加剂框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拥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特级”资质,主要涉及国内外水利电力、基础设施、铁路、公路、投资等业务。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含控股公司)工程项目遍布全球,其中境外工程项目主要分布东南亚、非洲、南美洲等国;境内项目主要分布在湖南、湖北、云南、贵州、四川、广西、广东、福建、山东、江西、江苏、安徽、河北、河南、陕西、新疆、浙江等地。
三、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含控股公司)2021年需求的外加剂(招标人采购权限外的情况除外)。
本招标项目采取供应商入围方式,根据投标人产品质量、价格条件、生产供应及服务能力、业务范围覆盖区域等因素选择不少于3家供应商作为入围供应商,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协议,确定标的物基本价格条件。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含控股公司)采购框架协议所涵盖的外加剂,除有特殊情况外,拟通过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简称“集采平台”,网 1、本采购项目的外加剂的规格、预估数量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掺量 质量执行标准 预估数量(T) 备注 1 高性能减水剂 掺量≤1.0%;减水率≥25%;含气量≤2.5% DL/T5100-2014 2000 2 高效减水剂 掺量≤0.8%;减水率≥15%,含气量≤2.5% DL/T5100-2014 1000 3 引气剂 常态砼掺量≤0.008% 碾压砼掺量≤0.08% DL/T5100-2014 100 4 液体速凝剂 掺量≤7% GB/T35159-2017 1000 无碱 5 干粉速凝剂 掺量≤5% GB/T35159-2017 1000 有碱 6 抗硫酸盐类侵蚀防腐剂 掺量≤6% JC/T1011-2006 200 7 氧化镁膨胀剂 掺量≤5% DL/T5296-2013 50 8 抗冲耐磨剂 掺量≤6% 300 备注:“掺量”指单位混凝土胶凝材料重量的百分比用量,将实际供货验收的依据,本年度所有项目使用混凝土的实际掺量 “上限”。 合计 5650 2、质量要求:产品满足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及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交货 4、支付方式:分期支付,详细支付条件及要求如下表。 序号 支付项目名称 支付比例 付款时间及要求 1 到货款 合同总金额的97%。 支付时间:每月30日前支付上月到货货物总金额的97%。 支付要求:1.卖方于本月10日前(10日以后提供的推迟至下月支付)提供上月到货货物总金额100%的税率13%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一票制。 若税率调整,税金根据国家规定的税率进行调整。付款和发票开具以结算单价不含税单价为基准,再根据实际合格供货量确定总价。 2.到货款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支付。 3.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用不长于24个月的云信、E信通、国内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等付款方式,承诺到期承兑及提供未到期保贴业务,由买方承担贴息。到期承兑直接办理银行托收,未到期贴现在指定金融机构或平台办理。 云信、E信通、国内信用证提前贴现会产生千分之二的手续费,由卖方承担;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无手续费。 2 质量保证金 合同总金额的3%。 1.支付时间: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经卖方处理符合买方要求的,质量保证期满并办理质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卖方。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量保证期和质保金返还时间相应顺延。质量保证期6个月。 2.支付要求:若卖方要求质保期满之前支付质量保证金,需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质量保函,保函有效期同质量保证期满时间,买方采用与“到货?”相同的支付方式支付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后退还银行质量保函。 3.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具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企业注册资本金柒千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外加剂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认证证书; 3)投标人具备自行设计、生产制造本项目标的物相同及以上产品的能力,产品经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并取得CRCC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或2019年销售额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以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或合同文件扫描件为准; 5)若国家实行制造许可制度管理的产品,投标人应取得该产品相应的制造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代理商或贸易商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招标标的物供应能力的独立法人,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具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注册资金叁千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具有标的物生产制造企业的代理销售授权书或代理销售协议。 3)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3.1款第1)~5)条生产制造企业资质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3、中国电建集团所属企业不受以上限制。 3.4、投标人不存在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投标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6日10:00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