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完成格尔木二期15000立方米(水容积)液化天然气储运调峰(政府储气)EPC项目所进行的全部场地平整(含边坡防护、地基处理、换填等)、进场道路铺设(含河流、沟渠穿越)、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详细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试验、投产保运、验收(包括各项专业验收)等,以及项目建成后与已有城市燃气门站或管网连接的外输燃气管线设计、材料采购、施工、验收等,资料整理移交及质保期保修等,项目的勘测定界、用地预审、压覆矿、地质灾害性评估、水土保持、安全预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全部前期及消防(包括但不限于)验收等均列入招标范围内。此外,由于二期项目主要在一期工程LNG储罐预留区新增15000m³LNG储罐1座,在确保不打破一期项目各功能分区的前提下,扩建3座装卸车岛、压缩机区、汽化器区、值班室、消防泵房、配电间、锅炉房、空氮系统等,同时在一期项目消防泵房西侧扩建一座2500m³消防水罐,LNG气化外输、外输管道等依托一期,放空立管迁建至西南角。因此,投标单位需保证二期项目与一期工程的整体衔接,确保项目建成后与一期工程能够作为一个整体项目运营,以满足业主相关需要,保障项目建成后顺利运行,保证工程质量。
2.3建设规模:一期工程设置1座5000m3双金属全包容LNG储罐,2座LNG装卸车橇,1座LNG卸车橇,气化外输规模为3×104Sm3/h,配套建设BOG处理设施、外输气计量调压设施以及辅助生产设施。
本工程在一期工程基础上扩建LNG调峰站1座。二期新增1座15000m3双金属全包容LNG储罐,3座LNG装卸车橇;不新增气化设施,气化外输规模仍为3×104Sm3/h;配套新建BOG处理设施、BOG外输计量设施以及辅助生产设施。
2.4建设地点:
格尔木市南侧的工业园区。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工程设计专业甲级,且同时具备压力管道设计资质;
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未经招标人同意项目经理不得更换;(承诺书格式自拟)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1名,须具有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高级工程师资格。且具有类似工程项目(LNG 调峰储备库、天然气液化工厂、石化产品储备库、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的 EPC 总承包)设计经验;
3.2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3投标人在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网站无不良行为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两个网站截图证明。(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04日00:00时至2020年11月08日24: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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