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烟工业 南昌卷烟厂计算机房配置消防自动灭火系统项目
招标公告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 受江西中烟工业 委托就江西中烟工业 南昌卷烟厂计算机房配置消防自动灭火系统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
二、采购范围:
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项目金额:18万元;
3、本项目招标含税控制价:18万元,投标人所报含税总价不得大于含税控制价;
4、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承诺就本项目开具增值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等记录名单。
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资格条件的情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备注:①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期限内的行贿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单位,均不得参加烟草行业新项目的采购活动,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对评标结束后被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对已签订合同后被列入“黑名单”的中标人,将对其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②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还将会同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烟草行业“黑名单”外的投标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对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存在行贿行为记录且应当按照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的,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四、报名应提供证件(书):
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八、
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