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陕西移动2021-2022年IMS接入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NYD20200001372),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主要内容为:设备IP PBX,设备IAD,设备SIP GW, 采购规模如下:
以上内容包含网络运维所需的网管软硬件、网管安装调试、设备安装督导服务。 备注: 本项目为年度框架招标,表中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每批次的采购订单为准。 交货期:接到采购订单30天内送达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合同执行达到上限金额为止。如合同已经执行2年但未达到金额上限,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 3 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折扣系数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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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 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 投标产品须具备有效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2.4 投标人须提供由具备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在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出具的对投标产品IP PBX设备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上受检单位或生产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5 投标人须具有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1个300万(含)以上的IMS接入设备(IP PBX/IAD/SIP GW)销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发票扫描件、发票真实性证明材料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③发票真实性证明材料: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发票查询截图或发票开具单位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发票开具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发票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等; 2.6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正常经营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及事故责任、质量问题。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8 本项目只接受原厂商报名,不接受代理商及OEM厂商报名。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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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1月04日18时00分至 2020年11月10日18时00分。 4.2 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 伍佰 元(¥500 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见11、附加项。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5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购买、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6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02日14时3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ES系统线上远程准时参加。 5.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 ||||||||||||||||||||||||||||||||||||||||||||||||||||||||||||||||||||||||||||||
7、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7.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7.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7.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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