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阳春大道(G234至恒生一号广场段)供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阳春市公共工程管理局的阳春市阳春大道(G234 至恒生一号广场段)供水管道工程,其招标前期工作已完成,经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春发改投资〔2020〕108号文批复核准和招标管理部门备案。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单位。 >1、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1招标工程编号:YCFS (2020)第044号 >1.2建设规模:在春城过境公路恒生一号至234 国道段敷设约9399米供水管道,其中DN200球墨铸铁管1373m、DN400球墨铸铁管1493m、DN600球墨铸铁管3207m、DN50-DN150无缝钢管464m、DN600*12mm直缝焊接钢管130m、DN600*10mm直缝焊接钢管986m、DN400*8mm直缝焊接钢管392m、DN300*8mm直缝焊接钢管6m、DN200*6mm直缝焊接钢管581m、DN600PE拖管294m、DN400PE拖管137m、DN200PE拖管336m。配套建设蝶阀23只、闸阀143只、法兰328片、肓板3片、排气阀14只、承接口法兰短管26个、承插口法兰三通103个、消防栓71个。项目总投资约1049.75万元,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解决,已落实;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1.3工程建设地点为阳春市春城过境公路(阳春大道),南起恒生一号,北至234 国道; >1.4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 年1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年6月,工期为180日历天; >1.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2、招标范围:阳春市阳春大道(G234 至恒生一号广场段)供水管道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列明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拟派出的 >5、投标人须提供“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的本企业信息表打印件( 或扫描件)作为诚信登记手续,但本企业的《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打印件(或扫描件)可不需提供;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中“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本企业进粤诚信信息登记网页的打印件原件作为进粤诚信登记手续。并将上述诚信登记打印件(或扫描件)装订于资格后审文件。上述诚信登记打印件(或扫描件) 打印或扫描时间应在该项目招标文件发出后至截标时间前,如(打印或扫描时间)不在本时间段或无显示时间则以开标当日查询的实际情况为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人还应在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 >7、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于2020 年11月25日14 时30分至16 时30分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办理投标登记,逾期送达《投标登记申请表》招标人应当不予接收。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投标登记申请表》填写的拟报名的投标人信息和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 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 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或《投标登记申请表》未按要求盖章的。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失去投标机会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方式 >9、招标决标方式:公开招标(合理低价法) >10、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单价合同承包方式 >11、招标场所: >12、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为2020 年11月4日至2020 年11月25 日。 >13、投标人应登录 ( / ),在该项目截标时间前,将其投标保证金从本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转入 保证金专户,缴纳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 通知公告栏“ 关于投标项目保证金操作指引的说明”或向 咨询。 >14、投标人应于2020 年11月25 日14时30分至16 时30分将投标文件提交到 第06开标室,开标会将于同一时间、地点进行。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 >
附件:
招标公告.doc
阳春市阳春大道(G234至恒生一号广场段)供水管道工程招标文件.doc
图纸.rar
招标控制价.rar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7.doc
工程量清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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