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乐清市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采购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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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乐清市水环境处理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11月03日 15:3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元):27725000 最高限价(元):无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乐清市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772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乐清市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浙江省乐清市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4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乐清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澄清均见浙江 、乐清市 网。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清市水环境处理 地 址:乐清市磐石镇西横河村 传 项目 质疑 质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乐清市 地 址: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A07 传 项目 质疑 质疑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乐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501号 传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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