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矿业股份 拉拉公司西排土场治理土建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县
一、招标条件
本 凉山矿业股份 拉拉公司西排土场治理土建安装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排土场拦渣坝、挡水坝、格宾坝、截排洪系统、淋滤水收集系统、管道及安装等建设内容。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凉山矿业股份 拉拉公司西排土场治理土建安装工程
2.1项目
2.2项目类型: 工程
2.3项目概况:
凉山矿业股份 ,属中铜集团下属企业。凉山矿业位于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县黎溪镇,紧邻108国道,交通方便。公司冶炼厂位于黎溪镇黎州村,采选厂位于绿水镇复兴村,公司主要生产铜精矿、阳极铜板、铁精矿。
拉拉公司西部排土场治理项目批准概算投资 5842.68 万元,西排土场位于露天采场西南侧,对西排土场削坡减载,降低排土场现有边坡的台阶高度,同时利用削坡减载量压坡脚,形成多台阶排废方案,稳定现状堆积体坡脚,使现状堆积体形成稳定坡面。同时利用现状堆积体北侧 沟谷及达到稳定状态后的现状堆积体部分平台作为后期矿山持续生产废石的堆存场地,最终形成整个排土场稳定坡面。
主要建设内容为:排土场拦渣坝、挡水坝、格宾坝、截排洪系统、淋滤水收集系统、管道及安装等建设内容。现场施工条件较复杂,现场作业难度大,安全风险较大,现场部分施工场地材料无法机械运输到场,需根据实际施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运输到施工现场。同时本标段施工场地范围大,现场内存在材料二次或多次搬运情况等。要求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对现场条件进行充分考察。
2.4项目 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2.6工期:计划工期16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质量符合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相关行业标准和国家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凉山矿业股份 拉拉公司西排土场治理建安工程
3.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矿山工程 施工总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管理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财务要求:
提供2017-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件,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
3.3信誉要求:
1)遵纪守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违约事项,未受到重大违规违法处罚,提供承诺书;
2)“国家信用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等信用网站中无违法失信、行政处罚的记录 。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受贿、造假等不良行为记录,同时遵守招标人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协议要求,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有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且连续12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质量事件。提供承诺书。
3.4业绩要求
近3年来 投标人承担过不少于1项1000万元以上的尾矿库或排土 场或水库大坝等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等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5项目经理:
1)应具有矿山工程 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提供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1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
3)本人作为项目经理管理过1项500万元以上的尾矿库或排土 场或水库大坝等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6其他要求:
1)遵守招标人安全底线要求,提供承诺书;
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具备矿山工程 高级职称,提供职称证、近1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
3)须配置至少1名安全负责人和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提供相关安全证书等材料证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0-11-02 09:00 至 2020-11-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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