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东营 2×1000MW 新建工程位于东营市北约 110km 处规划的东营港城区的北侧,在渤海经济开发区内。厂址东临渤海,距离东营港城现有防洪堤约 350m, 东南距东营港码头约 3.0km,南距东港高速公路的终点约 4.0km,规划容量 4× 1000MW,一期建设 2×1000MW 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同步建设脱硫、脱硝环保设施。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东营项目分公司新建办公楼电气施工、暖通安装、土建施工、给排水施工、现场区域围栏等办公楼区域所需施工。本工程除招标方供货范围外,所需全部材料均由投标方提供包含在本次报价范围内。投标方需自行准备所有施工设备,包括需搭设脚手架等所有保证文明施工和劳动保护的措施及用具,在承诺的工期内完成工程建设。
新建办公楼的安装、检验、验收(包括消防验收)、性能验收试验、配合调试均包括在工作范围之内。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近 5 年内 2 个及以上楼房建筑业绩(含装修)(须提供至少 2 个相应业绩的合同首页、签字页、供货页等复印件)。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 3 年(以报名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为准)没有处于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 3 年在招投标行为中,没有行贿受贿行为和弄
虚作假等劣迹;投标人近半年(以报名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为准)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未被中国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 、在过去承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不属于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等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 获 取 方 式 : 登 录 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 年 11 月 3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6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