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股份 物资供应中心
乙酸钠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YK2020C383Q)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州煤业股份 物资供应中心乙酸钠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乙酸钠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SDYK2020C383Q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兖州煤业股份 权属子公司、 矿井(不包含陕蒙地区各矿井)。
招标内容:招含税含运费落地单价及其对应供应商。
招标货物的范围:本次招标为兖州煤业股份 物资供应中心乙酸钠公开招标,采购数量约2200000KG,最终实际用量作为结算数量;报价应包括货物的制造、供货、交接、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税率13%)等所有费用(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技术及商务要求)。
供货明细:
物料描述 | 计量单位 | 年度预计采购数量 | 报价(含税、落地交货单价 | 最高限价 元/公斤(含税、落地交货单价) | |
乙酸钠 | KG | 2200000 | 0.74 |
注: (1)本项目设有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含税落地交货价),投标人报价若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闭口价(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材料成本、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利润、税费等各项费用。
中标有效期: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12个月。
交货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需根据招标人的实际用货需求交货至指定现场,具备24小时内多批次交货能力。另外,因招标人存储场地有限,每次送货数量2-10吨。
交货方式:落地交货。
运输方式:运输方式由出卖方自行选择,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失和费用及卸车过程中出现的费用和损失由出卖方承担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买方凭卖方出具的合同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货款,一票结算,增值税率13%。结算方式:半年期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不少于5份相同产品的销售业绩,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
试用要求:中标候选人公示后,若无投诉或质疑,且经过招标人必要的考察调研后无异议,第一中标候选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产品到使用单位进行试用,试用合格且使用单位出具试用合格报告,招标人将确定其为中标人;若考察调研不符合招标要求或试用不合格,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后续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并结合考察调研情况确定新的试用厂家继续试用,或重新组织招标。对于试用所发生的产品费用,试用合格且被确定为中标人的,费用纳入合同结算范围;试用不合格的,所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山东时代工程咨询 ( )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五个网站上同时发布。
9.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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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ykjt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