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县土卡河至17号界碑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编号:SZZB-20P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江城县土卡河至17号界碑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本项目已由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2019】141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江交发【2019】111号文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建设
2.2合同段划分、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
江城县土卡河至17号界碑公路路面改造工程:起点位于土卡河,止点为中越17号界碑,主线全长6.8km,路基宽度为6.5米,路面宽度为6.0米(含0.3米沟邦),路面为水泥混泥土路面;路线于K2+691.5新建1-30米装配式应力混泥土T形桥梁。支线起点K0+000接主线K6+315,止于云胶二十队,支线全长1.925km,路基宽度为4.5米,路面宽度为3.5米,路面为水泥混泥土路面。共划分为1个施工合同段。
招标范围:江城县土卡河至17号界碑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所含工程内容。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贰级)企业必须达到三级及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投标人资质、业绩、人员等须符合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51号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规定。
3.2投标人在最近3年(2017年至今)①单独完成过2个及以上路基、路面(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业绩,且每个项目(标段)中标价不小于2500万元人民币;②单独完成过1个及以上跨径不小于30m的桥梁施工业绩。
3.3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具备公路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取得公路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同时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 投标人不曾受到处于有效期内的部级或工程所在地省市级“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3.7 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 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普洱市 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网上报名成功者,请于2020年11月02日至2020年11月06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 普洱招标办公室【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元整(¥1000.00),图纸每套售价贰仟元整(¥2000.00),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各投标人应根据需要自行考察工地现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1月27日09时00分。 5.3 5.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