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1111-FZ-GCJS[2020]第3号(总1006号)
发 包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黄河积石峡水电站库尾鱼类产卵场修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工程概况
黄河积石峡水电站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对外交通线路:积石峡水电站工程位于黄河干流积石峡出口处,上距青海省循化县城30km,距西宁市203km,是黄河上游龙—青段梯级开发规划25座电站中的第11个梯级电站,电站的主要任务是发电。
积石峡水电站建成运行后已改变了工程河段水生生境,水库蓄水区淹没原有的急流、浅滩生境,导致鱼类栖息地、产卵场等生活、繁殖、觅食的场所减少。根据《积石峡水电站库尾产卵场复核调查及保护方案》,对库尾产卵场生境进行修复。主要内容为:产卵场修复、警示牌及标志牌制作安装、与本工程相关的河道施工审批文件办理、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临建设施建设等。
1.2 合同项目和工作范围
1.2.1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产卵场修复
(1)洲头区域的砂石清理:包括河岸侧土石开挖、沙洲侧土石开挖;
(2)河道过水堰修筑:包括漂石长堤修筑、砂砾卵石敷设、过水堰泥沙敷设;
(3)栖息地修复:包括土石开挖、卵石基质敷设、表层河沙敷设。
2.警示牌、标志牌制作安装
3.向河道主管部门报批相关手续
(1)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及审批;
(2)度汛报告编制及审批;
(3)其它与本工程相关的河道施工审批文件办理;
(4)与本工程相关的临建设施建设等。
1.2.2施工工期
计划于2020年12月1日开工,2021年1月20日工程竣工。
1.3 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管理人员资格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以上);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以上)。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承担过至少一项河道整治或类似工程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6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 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0年11月9日北京时间10:00时在积石峡水电站办公楼前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的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