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2020年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核酸检测设备全自动核酸提取仪等采购项目 云南云创招标 ,现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2020年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核酸检测设备全自动核酸提取仪等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编号:0848-2040HW205074/A-C
2.3项目概况: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2020年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核酸检测设备全自动核酸提取仪等采购项目。
2.4招标范围:包含下列设备的供货、运输、指导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技术服务。
包号 |
序号 |
采购设备名称 |
数量 |
A |
1 |
48通道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
4 台 |
2 |
96通道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
2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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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热恒温培养箱 |
2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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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全自动立式高压灭菌器 |
2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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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全自动立式高压灭菌器 (生物安全功能型) |
2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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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1 |
荧光定量PCR仪 |
1台 |
2 |
高温型金属浴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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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涡旋振荡器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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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1 |
多重呼吸道病原体核酸快速检测系统 |
1套 |
★注: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2.6交货
2.7交货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备质量合格,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一个季度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公章);
3.1.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3.1.4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分别提供本公司和制造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3.1.5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或总代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不接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2019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的,可提供已有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无重大违咨询电话18811547188法记录;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失信信息材料,由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
3.4本次招标不接书(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证件不齐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4.2购买
4.3招标文件售价:本招标文件售价为600.00元人民币(支持网银、电汇转账或微信、支付宝付款),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24日09时30分,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577号云南省社会科学院9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