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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源电厂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公开招标

   日期:2020-10-30     浏览:0    
核心提示:河南公司豫源电厂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南公司豫源电厂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公开
 河南公司豫源电厂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公开招标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南公司豫源电厂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豫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招标方),位于位于河南省济源南环西路,现有2×150MW循环流化床发电供热机组,分别于2005年9月和2005年12月投产发电。炉渣、电除尘灰、脱硫灰为2×150MW循环流化床发电机组发电的附属生产物,其影响产量主要因素为燃煤量,次要因素为入炉煤的发热量(或灰分)。招标方每台锅炉配置两台RWD-YY‐272‐2‐1双室一电场除尘器,共设有两座干灰库储存电除尘器、脱硫塔收集的粉煤灰,两座可以互相切换、互为备用,#1、#2灰库直径为9m,库顶高度为24m,容积为800m³。库底设有气化装置;库顶设脉冲袋式除尘器、压力真空释放阀、灰库料位计等设备。每台锅炉设有固定小渣仓,容积4m³。 
2.1 投标方负责将招标方因2×150MW机组供热发电而附属生产的炉渣、电除尘灰、脱硫灰100%购买并运输出厂外自行处理。 
☆2.2 投标方负责组织人员和车辆等将招标方灰库放灰、渣仓放渣拉运以及灰库区域设备设施日常操作工作,所有的安全、环保责任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概不承担。投标人应具有与完成本项目相匹配的运输能力(自有运输车辆或合作物流运输协议),具有至少5辆粉煤灰运输用车(罐车)、6辆运渣车(符合环保要求,自有车辆提供机动车行驶证,租赁车辆提供合作物流运输协议及所属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车辆排放标准须达到国五及以上(提供对应车辆的合格证或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或其他能够证明车辆排放标准的合法证明材料);厂内转运灰渣车辆符合环保及生产要求。投标方必须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存放不低于3万吨的应急灰场(库)和不低于3万吨的应急处置渣场(库)。需要提供合法的相关证明材料。放渣、放灰及厂内运输道路的保洁(仅包含掉落的灰渣)。 
2.3  投标方要遵守招标方生产现场安全环保等作业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自觉接受招标方《反违章管理办法》、《文明生产管理办法》、《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外包项目安全管理办法》、《生产现场安全设施管理办法》、《障碍、异常、未遂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奖惩管理标准》、《环保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考核。 
2.4 项目期限及数量: 
2.4.1销售期限:自2020年11月14日至2023年 11月13日止(3年),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2销售数量:销售合同期内招标方2×150MW机组生产的炉渣、电除尘灰、脱硫灰,本次招标数量:炉渣约17万吨/年、电除尘灰约16万吨/年、脱硫灰约14万吨/年。(具体数量以公司实际过磅数据为准) 
2.4.3销售合同期内招标方生产期间尽量采取试验报告工况3、4、8的运行方式,满足电除尘灰达到三级灰的标准(详见附件河南公司豫源公司灰渣综合利用检测分析报告(报告编号:DT03-00-HH0164-20-JC04 )。 
2.5 投标方需签订《安健环管理协议》等有关协议后,方可进厂开展相关工作,必须服从招标方的现场管理与调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方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内须具有炉渣或粉煤灰相应综合利用(销售或加工)的业绩,至少提供一个炉渣或粉煤灰业绩合同扫描件或至少提供一个总承包(至少包括炉渣或粉煤灰)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工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3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0月30日 09时00分至2020年11月06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8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681557910(微信同号)
邮件:20708979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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