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快检监测服务采购
项目概况
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快检监测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吉安 、吉安市 网或江西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中盛政采字WA【2020】43号
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80000.00 元
最高限价:118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20F000389135 | 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快检监测服务采购 | 1 | 项 | 118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开标现场展示】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近两年任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原件或复印件或国家税务局证明和所在地社保局的社会保障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其承诺函);
1.6、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现场展示】
1.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和“中国 ”网站】。附本公司在以上网站上的查询记录(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31日 至 2020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1.采购人信息
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快检监测服务采购-定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