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民航专业工程初设、机场总体规划的项目评审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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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10月29日 10:24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40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民航专业工程初设、机场总体规划的项目评审招标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每个项目为75日历天(自最终采购人向中标的咨询单位发出委托之日起,至咨询单位向最终采购人提交正式的审核报告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相关财务证明文件。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须提供所属时间为2020年3月~2020年8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提供上述时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须提供所属时间为2020年3月~2020年8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如在其中某月无经营业务则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提供上述时间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第三章5-6格式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7)投标人须至少提供3个(2017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运输机场初步设计项目评审或总体规划评审工作的业绩证明文件。以服务合同或委托书及评审报告(合同或委托书及评审报告复印件应显示项目单位、项目名称或内容,签字页等)为业绩证明文件,投标时须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一个合同项下有多个评审项目,以提供评审项目的评审报告为证明文件。8)拟投入的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邮箱169960695@qq.com)。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东方投资监理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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