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货物 2. 本项目为天津LNG二期接收站项目6座22万方储罐用罐顶吊机6套(详见招标文件)。 3. 供货范围:罐顶吊机的设计、装置购买、制造、检查、试验、认证、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 4. 交货期:前四套要求2022年2月底前交货;后两套要求2022年6月底前。 | |
项目所在地: | 天津市南疆港区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1.2、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1)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中国提供该货物的合法唯一正式授权; (2)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将被授权的货物再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货物为国内品牌的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 证书要求: 2.1、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至少包含生产或制造范围。 2.2、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证书须覆盖本次招标罐顶吊机要求的范围。 2.3、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 2.4、防爆电气设备、元器件和材料等,投标人须承诺随货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指定的检测、检验机构认证,并提供防爆设备的试验报告、检验报告、认证证书等。在国家CCC认证范围内的设备、元器件等,应提供CCC认证证书。 3、业绩要求 3.1、 自201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至少具备并提供一项国内储罐项目罐顶吊机供货业绩,供货业绩中罐顶吊机额定起重量不低于5吨。 3.2、投标人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相关技术附件。投标人所提交的销售合同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双方签字盖章页、供货清单、技术参数等,如销售合同无法体现,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予以证明。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上述信息的,视为无效业绩。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0年10月29日到2020年11月05日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1、 标书费支付成功后,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参见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首页“供应商操作指南”中“供应商注册流程”(注册页面钩选“仅参与公开招标”选项,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填写:liwei6@cnooc.com.cn)。 在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nooc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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