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邮件处理中心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邮件处理中心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的委托,就其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邮件处理中心电梯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邮件处理中心电梯采购;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招标内容及规格:
本次采购的货物内容包括2部货梯、1部客梯,以及相配套的设施、备品备件、工具、材料、使用手册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等。服务内容包括:投标人承担的现场勘察、测量、履行法定许可手续、井道整修、电梯安装、调试、试运行、特征值考核、配合验收、培训用户以及免费维修保养等规定的义务、技术资料移交等交钥匙工程。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60万元,超过者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
3.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
4.投标人须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
5.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含明细表)A级资质。
6.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
7.投标人投标产品的主机、控制柜、门机等装置必须为投标电梯制造商原厂品牌。
8.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质保函(此项仅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无须提供此项)。
9.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质保期内维保机构在苏州地区有固定的营业地点。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人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投标人在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9日9时至2020年11月0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上传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联系方式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服务费500元,平台下载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681557910(微信同号)
邮件:20708979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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