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排水管网“扫楼清管”及智慧管网监管平台项目——一体化站房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福田区排水管网“扫楼清管”及智慧管网监管平台项目为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华悦生态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项目业主为深圳市福田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牵头单位(以下简称“招标人”),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用本项目工程款,自行组织采购福田区排水管网“扫楼清管”及智慧管网监管平台项目一体化站房设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主项目名称:福田区排水管网“扫楼清管”及智慧管网监管平台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主要负责深圳市福田区排水管网普查、物联感知体系建设、数值模型与数字化三维模型构建以及业务应用系统。
3、招标范围:本次为一体化站房的招标,包括设备、与设备相关的设计、材料、生产加工、制造、采购、工厂检验和试验、包装、资料、运输、报关、交货前的运输保险、交货、到货验收、现场服务(含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验收试验指导、验收配合、现场培训等技术服务)及性能试验、协助数据接入与调试、提供服务所需工具设备,以及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质量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品备件、负责招标人人员(含业主方运行人员)的理论、操作和维修培训等内容。
4、采购数量:
(1)河道水质监测:一体化站房9处、辅助单元9套、数据采集及控制单元9套。
(2)河口水质监测:一体化站房5处、辅助单元5套、数据采集及控制单元5套。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合同货物的安装指导、调试和验收工作。
6、交货地点:深圳市福田区。
7、质量要求:满足“第七章、技术要求”及达到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响应人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达到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合伙制企业。
2、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投标人必须是本次招标设备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
4、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6日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领取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领取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集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681557910(微信同号)
邮件:20708979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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