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车辆及财产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项目概况
2.1 项目 2.2 招标内容:重庆市烟草系统车辆保险服务、存货(卷烟及烟叶)保险服务、固定资产保险服务。 2.3 服务期限:3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 重庆市烟草系统复烤公司、投资管理公司、万州、巫溪、巫山、忠县、云阳、奉节、城口、梁平、开州、长寿、涪陵、南川、武隆、垫江、丰都、黔江、秀山、酉阳、石柱、彭水等 车辆保险服务,投保车辆约350辆。 二标段:重庆市烟草系统市公司机关、烟叶、销售、物流、烟科所、沙坪坝、綦江、南岸、渝中、渝北、万盛、北碚、巴南、九龙坡、江北、大渡口、铜梁、荣昌、永川、潼南、大足、璧山、江津、合川等 车辆保险服务,投保车辆约330辆。 三标段:重庆市烟草系统固定资产保险服务,其中房屋建筑物年保额约24亿元,其他固定资产(不含车辆及单独入账的土地)年保额约11亿元。 四标段:重庆市烟草系统存货(卷烟及烟叶)保险服务,卷烟及烟叶年保额约20亿元。 特别说明: (1)同一投标人可以向四个标段分别投标,但最多只能成为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侯选人(两个标段的保险标的类别必须不同,即两个标段不能同为车辆保险或同为财产保险)。 (2)招标人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或金额,以投保日实际数量或金额为准。 3、投标人资质及其它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不少于5年,并在重庆市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的市级保险 或保险公司总机构。 3.2 投标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有效的法定保险执业资格开展保险业务,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在重庆市范围内从事财产保险范围的保险业务。 3.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17年1月1日至今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同时在“信用中国”网没有失信惩戒信息记录、“中国 ”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国家信用公示系统”没有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截止前三年内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被列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在禁入期限的投标人,应当回避本次项目投标。 3.5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投标人以及存在关联方关系的投标人,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7、 重庆市公司 地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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