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平风电场、新海风电场2021年度升压站建筑物、生活设施及站区绿化维护招标人为伊春热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和平风电场、新海风电场2021年度升压站建筑物、生活设施及站区绿化维护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和平风电场、新海风电场2021年度升压站建筑物、生活设施及站区绿化维护。
2.2建设地点:大庆市大同区和平牧场华能和平风电场、新海风电场。
2.3招标范围:
1.风场建筑物(包括:内外墙、门窗、屋顶、地面)维护,包括建筑物房顶清雪。
2.风场生活设施(包括:室内外照明系统、室内外给排水系统、消防水系统、地热系统、排污系统、食堂设施设备、洗浴设施、电子大屏幕、空调)维护。
3.升压站站内场区绿化工程。
4.以上维修、维护范围内的消缺及抢修工作。
2.4工期:自2021年3月16日-2022年3月15日。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合同执行期在近五年(2015.10.01-2020.09.30)内的至少三项类似建筑施工或维护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名称、施工范围、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10月29日9时00分起至2020年11月3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681557910(微信同号)
邮件:20708979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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