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迪庆有色金属 汽车衡修缮工程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 云南迪庆有色金属 汽车衡修缮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云南迪庆有色金属 三号桥汽车衡搬迁新址及延长、汽车衡基础、磅房值班室、称重仪表、称重管理软件、监控、车辆定位、限位、车辆识别、交通控制、无人值守称重系统等相关设计、采购、施工。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云南迪庆有色金属 汽车衡修缮工程
2.3项目概况:云南迪庆有色金属 成立于2004年3月26日,位于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格咱乡北东部,距香格里拉县城 72km,距昆明市680km。地理坐标为东经 99°21'~100°19', 北纬 26°52'~28°52',东与四川省稻城、木里二县接壤,西、南与丽江市、维西县隔金沙江相望,北与德钦县相接,是滇、川、藏三省区交汇处,县城距昆明市 781km,距丽江市 260km。矿山新修43km公路与外部公路相连,交通方便。矿区海拔范围3400—4500米。
迪庆有色现阶段对入厂车辆在订单同步、排队叫号、识别入厂、资质审查、车检、车辆计量等环节仍然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现计量模式因磅房设备不一致、计量系统不统一、人员成本高、集成化程度低,计量效率低、厂区物流效率得不到了提升,各业务作业节点依然存在人工操作不严谨、客户体验度不高、无集中调度中枢、各岗位联动性差等问题,综上所述,提升企业管理、堵塞漏洞、减员增效、服务客户是企业提升效益精细管理的本质,现阶段的应用已不能满足企业的精细化管理思想,建设一套稳定可靠、功能完备、节能高效的智能化工厂无人值守称重系统已经势在必行。
目前使用有2台电子汽车衡,其中一套位于铜精矿车间,配有称重AVS系统;另一套位于三号桥磅房 ,配有其他系统,随着生产及汽车衡运输物流的发展,磅房整套称重系统无法满足业务要求,目前存在如下问题:
1)三号桥使用的汽车衡型号:梅特勒-托利多电子汽车衡SCS-80DN ,三台面。存在长度较短,称重传感器低于C6级及现场位置等问题,无法满足部分牵引货车正常过秤;铜精矿车间的汽车衡型号:梅特勒-托利多电子汽车衡SCS-80T汽车衡(3.4×18)(VTS257),称重传感器为C6级,可以正常使用,各自独立单机运行。
2)运输车辆长短不一导致目前摄像头位置无法监控现场过磅全貌;
3)光电卡位套件无法对所有长车进行完整卡位,丧失单车过秤的限制功能;
4)称重管理软件的功能方面,目前故障表现为功能模块缺失或不全;
5)目前磅房在用的称重系统使用的是Access数据库,数据存在现场本地电脑内,希望打通整个称重系统,统一调度,做到无人值守,并达到检斤、取样、化验全流程的统一管理。
迪庆有色无人值守称重系统,结合现有业务情况和行业标杆企业的最佳实践经验,以迪庆有色现有业务为模型,进行整体物流业务梳理及流程优化。
2.4项目
工程建设内容 :
1)基础施工:按照设计完成一台汽车衡 基础及砖混结构磅房值班室 施工。衡器上平面与地面平齐,配置排水设施。
2)三号桥汽车衡搬迁及安装调试:将三号桥汽车衡 保护性拆除后,搬迁到新址和延长修缮,改为地中衡,衡器上平面与地面平齐,完成安装调试及检定。
3)集中计量:将铜精矿仓车间用的汽车衡检斤相关仪器设备从原磅房迁移至新建值班室,两套汽车衡实现集中计量。
4)称重管理系统修缮:结合汽车衡的修缮加装监控、定位、限位、车辆识别、交通控制等。车辆过磅类型实现一车一号,相关部门通过添加采购或销售订单,供应商或客户提前通过企业微信添加车辆信息,审核通过后生成过磅车辆信息登记,实现远程派车。入厂时车辆在厂区门口排队等号,叫号后自动识别车牌通过进厂。称重时,通过车号识别系统自动调取车辆信息,重量稳定,自动保存重量数据,软件自动抓拍称重现场照片,称重完毕后,货区装卸货时确认装卸货 。二次称重完毕后打印过磅单,整个称重流程完成,数据自动上传至数据库服务器,可供多部门对各种类型的车辆称重记录进行统计汇总。称重过程中,取样值班人员进行每车取样,与车号匹配后生成送样二维码送化验室,化验室制样人员制样后生成新的二维码 货物到达收货地点后,收货人员通过企业微信扫描磅单二维码对车辆信息进行核实、拍照,确认收货。待收货称重、化验数据产生后录入系统内对出厂、进厂称重、化验数据进行对比。
2.6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2.7 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 设备质量要求满足技术文件要求和国家及行业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设备性能要求满足项目实施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迪庆有色金属 汽车衡修缮工程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包含设备材料销售; ;
2)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矿山工程建设项目乙级及以上资质;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承诺书;
2)提供近三年 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 。若2017年之后注册成立的单位,提供自注册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报告内容如上。
3.3 信誉要求
遵纪守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违约事项,未受到重大违规违法处罚,“国家信用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等信用网站中无违法失信、行政处罚的记录,未被列入“中铝集团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5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相关业绩 ,提供中标通知或合同协议等证明材料。
3.5项目人员要求:
1)拟派的
2)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并提供安全员资格证书。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及上级公司制定的“承包商安全底线要求”及“承包商安全管理能力要求”,并提供承诺。
2)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且连续12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质量事件;未发生过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并提供相应的承诺。
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工业化的、先进的、成熟的和性能稳定的高质量标准产品。
4)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及零部件应是保证质量的、全新的和可行的、并符合技术条件、能够满足正常和安全运行及长期使用的要求。
5)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本规定及相关技术文件中的要求。
6)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如果含有技术专利,其设备价格中已包含所需的专利费。
7)投标人未被列入中铝集团不合格承包商名单。
8)严禁资质挂靠投标及转包、违法分包。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10-27 09:00 至 2020-11-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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