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期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简介
五强溪水电站位于沅水干流中下游,湖南省沅陵县境内,上游距沅陵县城
73km,下游距常德市 130km。
五强溪水电站扩机工程采用岸边式厂房,主要建筑物有进水口、引水隧洞、上游调压室、岸边式厂房、尾水渠等,总装机 2×250MW,年利用小时数为 1117h, 多年平均年发电量为 5.583 亿 kW·h。五强溪水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 108.0m,死水位 90.0m,调节库容为 20.21 亿m3。扩机工程最低运行水位 96.0m。
2.1.2 交通情况
五强溪水电站扩机工程对外交通条件较好,省道 S227 在电站下游 2km 处的沅水大桥穿过,其中左岸沿省道 S227 向东南方向可至漆河镇,在漆河镇转 S306 省道分别向东可至常德、向北可至慈利,电站距常德、慈利公路里程分别为108km、120km;右岸沿省道 S227 向南可至官庄镇,在官庄转高速 G56 或国道G319 分别向东可至桃源、向西可至吉首,电站距桃源、吉首公路里程分别为137km、252km。
电站附近的东面有经过常德的石长线铁路,北面有经过慈利县的焦柳线,相应最近的站点分别是常德站和慈利站,距电站公路距离分别为 108km 与 120km。
电站所处沅江航运条件较好,沅江向东进入洞庭湖后,沿湘江逆流而上可至长沙,出洞庭湖可进入长江,其中沅水常德港以下航段为Ⅲ级航道,常德港以上航段为Ⅳ级航道。
扩机工程枢纽建筑物布置于五强溪大坝右岸,扩机工程区现有 6 条主干道路,分别为右岸上坝道路、老厂进厂道路、老厂进开关站道路、右岸环库公路、右岸原缆机平台道路及大别溪—红砂溪道路,其中上坝道路和环库道路在右坝肩相接组成了当地右岸上下游交通运输通道。
重大件运输以水运为主,铁路、公路为辅。重大件水路运输宜选择在每年 4月~8 月的中洪水期。原五强溪水电站施工期在沅水大桥下游 100m 处右岸河边布置 1 座重件码头,最大起吊能力为 300t。招标人将另行委托第三方对重件码头 300t 桥机进行运行与维护管理,并免费配合卖方使用重件码头桥机进行设备大件起吊。但设备吊装的安全及其他责任均由卖方承担。同时可以根据设备自身的尺寸、重量及实际运输条件采用整体或散件运至工地。对于超大、超重件,超过已建公路桥涵设计标准的物件运输,卖方应对运输方式进行认真研究,并自行解决桥涵加固及保证运输安全,因卖方运输造成桥涵、路面等的损坏,应由卖方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责任。
2.1.3 设备布置
五强溪水电站扩机工程引水发电系统设置 2 条引水隧洞引水,一洞一机。每个引水隧洞设 1 扇快速闸门,共 2 扇,各通过 1 台设置在门槽顶部的10000kN/5000kN 液压启闭机进行操作,共设有快速闸门液压启闭机 2 套。
2.1.4 工期
(1) 扩机工程整体进度:主体工程已于 2019 年 12 月开工,计划 2023 年 9
月 30 日前首台机组发电,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第二台机组投产发电。
(2) 招标项目供货进度要求:
设备供货时间暂按下表所列时间,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提前
45 天发出)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工期调整供货时间,合同价格不变。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套) |
交货至工地时间 |
一 |
液压启闭机设备采购 |
||
1 |
快速闸门启闭机 |
2 |
2023 年 3 月.15 日 |
2.2 招标范围
2.2.1 投标人负责五强溪水电站扩机工程快速闸门 10000kN/5000kN(持住力
/启门力)单缸液压启闭机 2 台(套),包括全套电力拖动和控制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出厂前预组装、包装、发运、运至工地指定地点、现场开箱验收交接、指导安装、参加安装阶段质量检查、现场试验指导、试运行指导、参加交接和验收,提供技术文件、资料及技术培训,按照招标人工程数字化建设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以及液压启闭机在线监测系统的设计、供货、技术服务等工作。
2.2.2 在本招标文件各标包供货范围的说明中没有专门提及的任何元件和装置,但对于保证设备自动、安全、正常运行和维护、检修所必需的,这些元件和
装置也属于各标包投标人供货范围,其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2.3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并分项列出详细价格,其价格计入设备总价内。除规定的随机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外, 投标人应提供其认为质量保证期内必须增加的备品备件以及质量保证期后 5 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及报价供招标人选择。
2.2.4 招标人在五强溪扩机工程应用水电工程数字化管控平台管理工程建 设,投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开展相关数据录入、资料上传及三维模型创建等工作, 其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技术资质: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或以上的资质和能力。
3.2.2 国家规定需要强制认证的产品,投标人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并通过国家强制认证标准。
3.2.3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 系列质量认证标准,且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备设计、制造质量。
3.3 供货业绩:
投标人应具备过去 8 年内在水电水利行业供货启闭容量不小于 8000kN 且行程不小于 12m 的液压启闭机,并安全稳定运行 2 年以上。
各标包业绩需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尾页、技术参数页、供货范围页、签字页),并附用户开具的设备运行情况证明材料和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2017 年-2019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 加工设备:具备足够的厂房、设备制造、加工等生产能力;具有符合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设备试验、检验设施(包括车间和现场试验、检验)和制造工艺。
3.6 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培训等方面的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两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3.7 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
3.8 其他
3.8.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8.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8.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个标段的投标;
(2) 国产设备的代理商;
(3) 进口设备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代理商投标的;
(4)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如为进口设备代理商投标,出现多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
(5) 被责令停业的;
(6)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
4.2 招标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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