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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热电、乌达热电、华伊卓资热电有限公司劳动用工机制改革业务外包公告

   日期:2020-10-27     浏览:0    
核心提示: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东华热电、乌达热电、华伊卓资热电有限公司劳动用工机制改革业务外包招标公告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一、
 
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东华热电、乌达热电、华伊卓资热电有限公司劳动用工机制改革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东华热电、乌达热电、华伊卓资热电有限公司劳动用工机制改革业务外包已由项目审批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分别为: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内蒙古华伊卓资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1、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2×320WM机组,3个月期劳动用工机制改革业务外包。

2、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乌达一期工程安装了两台无锡华光锅炉厂生产的UG-480/13.7-M循环流化床锅炉,#1、2机组分别于2005年3月和6月通过72+24小时满负荷试运,投入商业运行。

3、内蒙古华伊卓资热电有限公司2004年5月18日正式开工建设,四台机组分别于2005年12月、2006年4月、9月、12月投产热电。本次对公司劳动用工机制改革业务外包项目(4个月)进行采购

范围: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3个月服务期内,东华热电输煤运行、化学运行、主机维护、辅助维护、燃料运维、非生产综合服务;供热分公司生产、调度、热费征收、综合服务等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劳务工作。

内蒙古乌达热电有限公司主要采购内容为4个月劳务外包,范围为发电运行部输煤、化学运行、燃料部推煤机司机;设备维护部主机维护(汽机、锅炉、电气一次、除脱)、辅助维护(输煤、化学、电气一次、电气二次、热控)。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内蒙古华伊卓资热电有限公司主要采购内容为4个月劳务外包,范围为发电运行部输煤、化学运行(含中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氢站)、斗轮司机操作运行、空冷塔巡检;设备维护部主机维护(汽机、锅炉、电气一次、除脱)、辅助维护(暖通、输煤、化学、电气一次、电气二次、热控)。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书售价

CHDTDZ079/18-QT-7401

劳动用工机制改革业务外包(3个月)

1000元

CHDTDZ079/18-QT-7402

劳动用工机制改革业务外包

200元

CHDTDZ079/18-QT-7403

劳动用工机制改革业务外包

500元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劳动用工机制改革业务外包(3个月)】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劳务分包或火力发电机组委托运营维护等相关内容。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招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劳动用工机制改革业务外包】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应答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应答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具有劳务外包或业务外包相关内容。

【劳动用工机制改革业务外包】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文件中工作范围、服务标准等如与招标文件所要求不符,招标方有权认定为实质性不响应,废除投标人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具有劳务外包相关内容。

8.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少贰项与企事业单位的劳务外包业绩证明(须提供清晰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内容及印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10-27 09:532020-11-0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10-27 09:532020-11-03 17:00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681557910(微信同号)

邮件:20708979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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