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营房设施维修(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总工期:7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0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2月28日
4、招标范围: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配合审查)、项目概算、工程施工、所需设备采购安装试运行等,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运行、造价等全面负责,向建设单位提交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投入使用、移交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非 “三资企业”(指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行业(建筑工程)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设计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持有新版带二维码的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再提供安全员岗位合格证书)。 5、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2020年6月至8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6、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当年至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7、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在线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8、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限制投标资格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登录酒泉市 网( /)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登记 投标人须填报《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式四份)加盖投标人公章于2020年9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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