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寨镇同安路至海山桥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标段施工招标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总寨镇同安路至海山桥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西宁市城中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城中区总寨镇同安路至海山桥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城中发工信字【2020】1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宁市城中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3)道路拆除及恢复工程:车行道及人行道拆除36958立方米,恢复车行道54096平方米,路面恢复材料采用沥青混凝土,恢复人行道6060平方米,恢复材料采用预制C30吸水防滑砖,恢复C40丁式路缘石840米,恢复C40乙式路缘石3266米。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标段编号:
E6301000076025295001001;标段名称:总寨镇同安路至海山桥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标段一
E6301000076025295001002;标段名称:总寨镇同安路至海山桥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标段二
E6301000076025295001003;标段名称:总寨镇同安路至海山桥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标段三;
计划工期:2020年12月05日-2021年06月02日,共18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标段一:530.992705万元;标段二:568.129678万元;标段三:560.63002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地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合同估算价、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有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地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地,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地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地招标项目)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地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地申请人限定为9家.
5.资格预审文件地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青海省 进行诚信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青海省 平台—办事指南》 。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自2020-10-27 00:00至2020-10-31 24:00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5.3潜在申请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 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为:2020-11-06 09:00。
6.2由招标人 在西宁市 3号开标室 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不见面线上评审”。潜在申请人在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由招标人 一次解密导入评审系统,无需潜在投标申请人线上解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线上评审”依法组织资格预审活动。潜在申请人不到各级交易场所,招标人 在该项目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应将潜在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名单及解密情况一并公示。
6.4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拒收。因潜在申请人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评审继续进行。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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