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寨镇同安路至海山桥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施工监理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总寨镇同安路至海山桥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施工监理 已由西宁市城中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以关于总寨镇同安路至海山桥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城中发工信字【2020】10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宁市城中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污水工程:敷设污水管3499米,设置规格为1350*1350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检查井74座。3、道路拆除及恢复工程:车行道及人行道拆除36958立方米,恢复车行道54096平方米,路面恢复材料采用沥青混凝土,恢复人行道6060平方米,恢复材料采用预制C30吸水防滑砖,恢复C40丁式路缘石840米,恢复C40乙式路缘石3266米。
2.3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
2.4 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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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应符合《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管理规定 》 的相关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是指已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经过实名制认证,并录入青海省工程建设和信用管理平台,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 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 平台 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 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4.3招标人 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 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 2020-11-16 09:00。
5.2 由招标人 在西宁市 第 3 开标室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拒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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