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 二、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三、预算总额:257,800.00元 四、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实施“标准+”战略,2017年,在深圳市政府的推荐和支持下,我局组织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以下简称“总局”)申报筹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深圳)”(以下简称“创新基地”),并于2018年3月25日获批筹建。创新基地是国家级公益性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是促进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服务平台和以标准化助推创新技术和产品市场化、产业化和国际化的孵化器。依据《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文件要求,创新基地应于2020年完成各项筹建任务。日前,总局向创新基地下达了将于2020年9-11月组织验收的预通知。为全面做好迎检筹备工作,保障创新基地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作为创新基地组织管理单位,拟开展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深圳)迎接验收服务项目,完成创新基地验收的各项要求,保证创新基地顺利通过验收。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联合惩戒清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内容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 ”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公告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六、投标资料(以下资料加盖公章,上传扫描件) (1)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意:投标文件只能上传一个格式必须为PDF或word文档,大小10M以下,投标次数有且只有一次。) 七、公示时间和投标方式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0月29日下午6:00; 投标方式:供应商请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点击“政务服务”中“采购招标”进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招投标平台,点击网站右上方“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完成后 八、采购人 附件1:项目需求方案; 附件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1: 需求方案 一、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 采购金额:25.78万元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实施“标准+”战略,2017年,在深圳市政府的推荐和支持下,我局组织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以下简称“总局”)申报筹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深圳)”(以下简称“创新基地”),并于2018年3月25日获批筹建。创新基地是国家级公益性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是促进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服务平台和以标准化助推创新技术和产品市场化、产业化和国际化的孵化器。依据《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文件要求,创新基地应于2020年完成各项筹建任务。日前,总局向创新基地下达了将于2020年9-11月组织验收的预通知。为全面做好迎检筹备工作,保障创新基地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作为创新基地组织管理单位,拟开展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深圳)迎接验收服务项目,完成创新基地验收的各项要求,保证创新基地顺利通过验收。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服务总体要求: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对创新基地的验收要求,全面完成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深圳)迎接验收工作,保证创新基地顺利通过验收。 (二)服务标的: (1)编制《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深圳)管理制度汇编》; (2)编制《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深圳)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3)制作《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深圳)宣传画册》和宣传片; (4)按照验收要求,做好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深圳)验收会务服务。 (三)详细具体的服务需求内容及工作量情况: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对创新基地验收考核的有关要求,提供以下服务: 1. 收集和整理创新基地组织建设和规章制度建设有关的证明和支撑材料,形成《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深圳)管理制度汇编》。 服务需求内容:收集整理《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深圳)管理办法》、《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深圳)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深圳)建设方案》等相关规章制度文件;收集整理创新基地组织架构及专家(包括管委会、专家咨询委会等)、30-50家成员单位、10-20家联络组织的相关信息等支撑材料,形成《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深圳)管理制度汇编》并印制20份。 2. 编制《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深圳)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服务需求内容:对照总局对创新基地验收考核的有关要求,收集整理创新基地筹建的系列成果材料,并全面梳理创新基地做法和成效,编制《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深圳)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并印制20份,同时将创新基地系列成果展示数据化形成网页展示宣传。 3.创新基地宣传展示材料制作 服务需求内容:收集创新基地系列成果素材,凝炼建设成果亮点和成效,设计制作创新基地展示及宣传材料,包括展示区布置、宣传画册、宣传视频、宣传LOGO及牌匾。 4.创新基地验收会 服务需求内容: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验收要求和工作安排,精心制定验收实施方案,并做好验收会务工作,包括:验收专家邀请、会议场地布置、会议服务与宣传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联合惩戒清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内容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 ”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四、评标定标方法 特殊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 (二)服务 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且中标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作为首付款;余款按项目进度支付。 (五)履约担保金:无 (六)违约责任:(根据用户提供情况制定) 1.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中标方已经开始工作的,采购方根据实际已经完成工作量占全部工作量的百分比,向中标方支付服务经费。 2. 中标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职责,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方立即纠正,中标方收到甲方纠正通知后合理期限(一般为7个工作日)未纠正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关系。如解除合同关系,中标方应七日内全额退还采购方已支付的服务经费。 六、供应商投标需提供资料(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 (1)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附件2: 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5.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联合惩戒清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7.我公司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 8.我公司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公司的成本价,否则,我公司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我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公司清楚,若我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且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公司中标本项目,我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公司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公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9.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0.我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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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zld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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