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智能化综合管理平台软、硬件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YXT2020CS102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智能化综合管理平台软、硬件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二标段:按需提供不低于三年的软件按需定制开发工作,以满足院内工作需求。人员培训,并提供不低于两名以上软件开发人员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驻场软件运维及开发工作。在运维期限内,甲方不在另行支付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26日09时00分到2020年10月30日16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4.1
8.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
8.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4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竟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
8.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6本项目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外网下载( );
8.7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 联系;
8.8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九、
地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