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项目名称)资格预审公告
(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标段一(项目名称)已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宁发改环资【2019】38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宁深能湟水环保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合同估算价:1000.00万元
招标范围:宿舍及食堂范围内的全部建 筑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宿舍楼及食堂 的所有桩基、土方开挖与回填、结构、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采暖、通风、弱电、消防、零星构件等。本次招标不包含以下内容:绿化及景观工程;精装修工程。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地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合同估算价、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资质, 2016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26日,投标人至少承建过3个类似民用建筑工程业绩;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地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规定的承揽范围。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地,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地 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地招标项目)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地申请
人多于9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地申请人限定为 9 家.
5.资格预审文件地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青海省 进行诚信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青海省 平台—办事指南》 。
5.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自 2020-10-27 00:00 至 2020-10-31 24:00 止,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5.3 潜在申请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 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为:2020-11-05 10:00。
6.2 由招标人 在西宁市 六号开标室 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不见面线上评审”。潜在申请人在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由招标人 一次解密导入评审系统,无需潜在投标申请人线上解密。
6.3 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线上评审”依法组织资格预审活动。潜在申请人不到各级交易场所,招 标人 在该项目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应将潜在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名单及解密情况一并公示。
6.4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拒收。因潜在申请人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评审继续进行。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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