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应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复印件。 既往业绩: 投标人近五年、SAR或类似装置、近似弱酸工况条件下,有销售业绩,且连续稳定运行2年以上的运行业绩。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包括技术附件)、设备2年运行材料和其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证明合同双方名称、开车时间、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数量、设备材质、规格型号等内容。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验证合同双方名称、开车时间、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数量、设备材质、规格型号等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