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红云红河烟草(集团) 委托, 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 昆烟制丝集中控制系统改造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招标编号:C5300000000W20001376
2.招标内容:项目将以制丝全过程集中监视控制为首要目标,实现从烟叶原料入库至成品烟丝交付卷烟机全过程的集中控制,完成制丝相关子系统的数据共享和集成。基于工厂生产作业计划制定卷包和制丝计划排产,在生产过程中实现滚动调整,完成制丝生产过程协同调度及工单任务下达执行,对各子系统进行生产控制,实现制丝排产和调度业务的自动化。在此基础上,实现生产计划+生产路径+生产配方的任务包配置,利用实时、稳定的现场状态数据作为生产条件判断依据,自动完成各工序段的控制指令下达,增加自动校验功能,实现制丝各生产环节的自动执行和准确运转。以制丝线的生产、质量、设备业务流程为驱动,完善过程控制功能模块,提升制丝生产过程管控水平。对部分网络进行重构升级,保证制丝网络的稳定、高速传输,并通过制丝生产全过程数据采集,实现数字孪生等创新应用。主要内容包括:(1)构建制丝集中监控系统(SCADA);(2)构建制丝排产调度系统;(3)构建制丝数据服务(制丝I/O服务);(4)构建生产管理系统;(5)防差错控制改造;(6)网络升级改造,完成以上所有系统及功能块的设计、开发、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0日历天内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内容。供货及施工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供货及安装调试并达到试运行条件,非经招标人同意不延长工期。试运行时间:项目安装调试完成后试运行90日历天,设备运行正常且达到招标使用要求后由投标方申请竣工验收,招标人组织竣工验收。
4.项目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5.2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备:
5.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index.html)”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出的除外);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5.2.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2.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年-2019年(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至2019年)经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3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至少一方应具备:
5.3.1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项集中控制系统新建或改造业绩。(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同)。
5.4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应具备“5.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列出的“5.2和5.3”中包含的所有资格要求。
5.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时,除提供组成联合体每一成员的资料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要求:
5.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受法律约束。
5.5.2应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
5.5.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
5.5.4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授权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5.5.5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5.5.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5.5.7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由各方签字盖章,其余需要签字盖章的地方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即可。
6.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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