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合同
合同编号:HHGS-SB/JG/BGS-[2020]第1号(总15号)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以下简称黄河公司)的委托,就黄河公司西安办公楼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黄河公司西安办公楼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曲江新区雁南三路396号,该楼建于2005年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22000㎡,其中A段6层,B段7层、C段4层,门卫室2间,地下车库1层。办公楼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2008年投运至今部分设施老化或损坏,现已无法正常使用。
本次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改造范围为办公楼A段、B段、C段及地下车库,包含与附属商业(银行、宾馆)范围内火灾报警系统联网。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2.1招标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采购、更换安装、调试。
(2)应急疏散系统设备采购、更换安装。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专项检测。
(4)负责改造消防系统有关施工及配合消防大队验收。
1.2.2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原有设备拆除。
(2)负责对拆除设备过程中损坏的吊顶、墙体及设备进行恢复。
(3)负责对招标范围内的设备进行采购、安装、调试、检测、交接验收及培训工作。
(4)负责本项目施工完成后设备的单点调试、联动调试以及与附属商业范围内的消防分机进行联动调试。
(5)负责本项目消防系统专项检测及配合消防大队验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地点
西安市雁塔区曲江新区雁南三路396号黄河水电办公楼。
1.2.3.2项目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6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为准。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除消防检测工作外,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关于消防产品的法律法规要求。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名录中开列的消防设备及产品,应具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3C强制认证证书(强制认证书编号可以在中国消防产品质量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查证)。
第三方检测单位需具有检测资质,拟委托单位的资质可在商谈合同时提供。
1.4.3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以上),并具有类似工程管理经验。
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以上)。。
1.4.4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承担过至少两个已完工的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0月30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0年11月16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国家电投区域评标基地开标室(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 、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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