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2.2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内。
2.3 交货
3. 投标人资格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②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生产、供货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或2019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供货;
3.3 信誉要求(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4.2
4.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 柳钢项目部,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银行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