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城市建成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玉龙巷片区、
通宁路片区(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标段二)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市城市建成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玉龙巷片区、通宁路片区(EPC)已由格尔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格发改【2020】2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格尔木源琨产业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行业资质·建筑·建筑甲级])并且[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资格,近五年(2015 年 1月 1 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业绩。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2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工程师;3.3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3.4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职业资格;3.5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手续。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接受,联合体协议约定牵头人; (2)一个联合体只能由两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 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 工作量的比例;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的要求,联合体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资质、人 员、业绩、设备等资格要求;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本项目共1个标段,分别为 E6301000076025248001001(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就其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具体数量)个标段 ,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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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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