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四川中烟工业 长城雪茄烟厂购置叉抱车、电动搬运车、电动巡逻车等采购项目已由四川中烟工业 长城雪茄烟厂会议决议通过,招标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 招标编号:scby-cd-qy-2020365
2.3 采购内容:本项目共两个包,包1采购叉车1台、抱车2台、电动托盘叉车3台、手动液压叉车4台;包2采购电动平板车2台、电动巡逻车1台。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2.4 交货
2.5 交货期限:不超过9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合格技术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项目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被四川中烟工业 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9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10同一设备生产制造厂家和销售商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4.1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烟草行业单位投标限制期内的;
4.2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网站( )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4.3投标人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2020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现场购买的方式获取。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和加盖单位鲜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
本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现场购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11月12日10时30分,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郦湾国际酒店右侧)。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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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biaoyuanzhaobi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