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石首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工程) | ||
品目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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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湖北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10月22日 12:27 |
7.2政府方出资代表:石首市博雅城市建设投资 。 7.3 项目公司设立及股权结构: 本项目由政府方出资代表市城投与经公开招标选择确定的社会资本方合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 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暂定为10000万元,市城投出资1000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权的10%;中标社会资本出资9000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权的90%。 7.4运作方式: 本项目拟采取PPP模式下的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ROT(改建-运营-移交)+ OM(委托运营)的方式运作。 其中,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改扩建工程、湖泊截污及生态修复工程、湖渠引水活化工程、渠道截污及生态修复工程、排污口治理工程、智慧水务建设工程采取DBFOT方式(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运作;城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及自来水厂改造工程采取ROT(改建-运营-移交)方式运作,即在完成对存量资产(包括城南污水处理厂和自来水公司)经营权收购后,对所收购的经营权转让所对应的存量资产进行重构-运营-移交;城区存量排水管网(不包括存量资产收购中的管网部分)运维采用OM(委托运营)方式运作。 7.5采购内容:由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出资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政府将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等全部交给由项目公司负责,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将纳入项目范围内的设施、设备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的相关部门。 7.6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 7.7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石首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改扩建工程、湖泊截污及生态修复工程、湖渠引水活化工程、渠道截污及生态修复工程、排口治理工程、城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自来水厂改造工程、智慧水务建设等八个子项目。本PPP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1)石首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改扩建工程:新建雨污管网61.28km,修复管网39.83km,管道清淤15000m3。 (2)石首市中心城区湖泊截污及生态修复工程:新建截污管道10.85km,土方开挖2.53万m3,湖泊清淤93.6万m3,植草沟9361.3m,挺水、沉水、浮叶植物136986㎡,微生物菌剂13.2t,曝气机17套,沿三湖自行车绿道10200m,广场铺地17500㎡,沿三湖步道10500m,乔木2050㎡,灌木3450㎡,地被157500㎡。 (3)石首市中心城区湖渠引水活化工程:新建输水管1.2km,引水、提升泵站各1座,节制闸3座,袁家咀闸站1座,渠道清淤8.50万m3,岸坡生态带10.1万㎡,截污管道21.936km,污水泵站3座。 (4)石首市中心城区渠道截污及生态修复工程:新建截污管道45.21km,改造泵站1座,新建调蓄池1座,智能截流井6座,雨水箱涵0.34km,拦水坝3座,渠道清淤20.4万m3,岸坡生态带22.6万㎡。 (5)石首市中心城区排口治理工程:新建截污管道18.16km,污水提升泵站5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座。沟渠清淤0.78万m3,EHBR膜组件1000支,生态护岸0.65万m3,现状桥涵拆除及新建10座,化粪池2座,标志牌30套,排污口封闭或拆建10个,子堤内侧绿化21000㎡,建筑外墙改造面积6940㎡,道路恢复改造5200㎡。 (6)城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对现有处理规模2×104m3/d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近期建设规模为4×104m3/d,预留远期用地,出水标准为一级A,新建预处理单元2座,高效能生物反应器8座,水体净化器2座,紫外消毒池1座,污泥脱水机房2座,风机房2座,在线监测用房2座,改造人工快渗池9座,拆除人工快渗池9座,临时施工应急措施1项、厂区绿化改造1项。 (7)自来水厂改造工程:新建回收水池1座,排泥池1座,污泥浓缩池2座,储泥池1座,脱水机房1座。 (8)智慧水务建设工程:新建水雨情监测系统、水质监测系统、闸泵监控系统、管网监测系统。 8、合同履行期限:本PPP项目整体合作期限为25年,包含建设期及运营期,建设期暂为统筹工期3年。在项目合作期内,各子项目统筹计算工期,具体以各子项目实际开工时间为准,如有提前,子项目完工验收后即进入运营期。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 ” 网站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纳税证明。 (3)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或注册的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港、澳、台地区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注册证书”或“商业登记证”等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 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 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资质; 3)施工资质: 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并应具有相应的运营管理能力和投融资能力: 1)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2)投标人具有对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授信证明或初步合作意向书或贷款意向书或融资意向书,且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6亿元。(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的,可为联合体各成员融资额度的总额) (6)投标人须具备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组其他人员(五大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等)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要求提供近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记录(五大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考核C证); (7)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准入要求; (8)本次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并约定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责权主体。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6 家。 (9)其他要求 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与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整体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任何附属机构(单位)存有关联关系的任何法人及任何机构(单位),都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文件所称关联关系,指“不同单位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存在关联关系的多家社会资本中仅允许一家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联合体内具有关联关系的成员可作为一家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投标;与联合体成员有关联关系的其他单位,不得另行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亦不得与关联关系外的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 4、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0年11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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