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南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及附属用房建设项目一期二期EPC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茂南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及附属用房建设项目一期二期EPC 已由茂名市茂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茂南发改投资[2020]12号、茂南发改投资[2020]33 号 文核准建设。本项目采用EPC 方式实施, 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或自有资金中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EPC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89.6亩,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及附属用房。 >一期建设内容:(1)污水预处理池及事故应急池:围墙300 米、道路及管道工程1500平方米、绿化1883平方米、事故应急池1380立方米、污水预处理池2220立方米、配电房70平方米。(2)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9622.27平方米。 >二期建设内容:附属用房建筑面积21885.76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16291.36 万元,其中污水预处理池及事故应急池投资1266.91 万元;附属用房一期投资 8148.31万元;附属用房二期投资6876.14万元。 >其中一二期总设计费225万元,建安费11377.94 万元,最终结算以茂南区投资审核中心审定为准。 >建设规模按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及甲方要求完善。 >2.2建设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保修期修复任务。本次招标确定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承担主体,中标后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及保修期修复任务等工作。 >包括不限于下列内容:(1)设计内容:在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基础上,本项目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外水外电)、设计后续服务等。 >(2) 施工内容: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设备购置及安装、竣工图及结算编制。本项目通过完工验收后,在试运行期间派驻技术支持和协调人员,负责对招标人人员进行培训,并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整体移交给招标人;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完成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工作。 >2.4 设计服务期、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1)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周期为 30 日历天。 >(3)施工工期: 35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4)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年审合格。 >3.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ink14'>ink13'>ink13'>① ink1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ink13'>ink13'>② ink1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拟委任的 >3.4广东省外设计、施工企业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企业及人员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成员)在最近三年内(2017年1月1 日至今)没有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解除合同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在限制投标期内。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还应遵守如下规定: >⑴联合体成员不多于2个,可由不同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牵头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⑵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单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本项目的 >注:1、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登记申请表外,上述投标登记资料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盖章即可。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如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不足3 人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投标注意事项 >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 站”。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 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对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任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5.3 开标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开标会。 >6.投标 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11 月 12 日 10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 时 10 分至 10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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