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2/17-SG-12)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可门港区
一、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可门发电 2号卸船机电控系统改造和幕浦原水管线河道段及虾塘段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4X6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22/17-SG-1201 | 2号卸船机电控系统改造 | 包括变频器硬件系统、软件系统及辅助附件等。投标方对2号卸船机变频器制造、运输及储存、指导安装、对应电控系统指导调试、指导试运及性能验收试验和最终交付及运行和维护的培训等所有工作。 | 5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号卸船机电控系统改造】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2017、2018、2019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提供近3年内(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1项在全球范围内港口码头卸船机改造业绩(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或主要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 4.提供B级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 5.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其业绩、特种设备安装改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可以用所报厂家的替代,同时提供厂家授权书。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7.具备以下任何一项条件都不得参与本次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2)联合体不得参与本次投标;(3)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4)3年内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因产品问题而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不得参与本次投标;(5)投标人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10-22 10:30到2020-11-0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10-22 10:30到2020-11-02 17: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 九、 地 联 系 电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