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32/18-CL-04)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
一、招标条件
华电龙口发电股份 2021年度脱硫石灰石和2021年脱硝剂液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4X2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32/18-CL-0401 | 2021年脱硫剂石灰石采购 | 石灰石×5万吨 | 500 |
CHDTDZ032/18-CL-0402 | 2021年脱硝剂液氨采购 | 氨区用的液氨1600吨 | 5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1年脱硫剂石灰石采购】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2.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2020年8月)须具有装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厂石灰石(或石灰石粉)供应业绩不少于2项,并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证明资料;
3.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开采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及环保验收审批报告等证明文件;
4.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相应的经营资质;
5.投标人须提供《道路安全运输许可证》,如不具备,须提供合作运输企业相关资质及合作合同(协议书);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提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
【2021年脱硝剂液氨采购】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2.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3.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检验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相应的经营资质;
5.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及以上,经营范围须含危险货物运输,准运类别须包含本次招标标的物),如不具备,须提供合作运输企业相关资质及合作合同(协议书);
6.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2020年8月)须具有装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厂液氨供应业绩不少于2项,并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证明资料;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提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10-22 12:00到2020-10-2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10-22 12:00到2020-10-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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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地 联 系 电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