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2021年粉煤灰委托外运处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2021年粉煤灰委托外运处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3X75吨/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和1X100吨/时供热热水锅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1年粉煤灰委托外运处置】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提供有能力综合利用公司的证明材料,并最终与我公司签订三方(招标方、中标方、综合利用方)合同。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相关要求资质及有效证明文件。 4.当投标人为灰渣综合利用公司,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空心砖加工或粉煤灰砖生产,同时投标人需提供与运输灰渣公司的合作协议及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当投标人为货物运输类公司,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时投标人需提供与灰渣综合利用公司的灰渣综合利用协议及灰渣综合利用公司的营业执照,灰渣综合利用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空心砖加工或粉煤灰砖生产。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10-22 09:30到2020-10-2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10-22 09:30到2020-10-28 17:00。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010-5288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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