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二期)项目 | ||
品目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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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10月21日 19:08 |
开标时间 | 2020年11月12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乌鲁木齐友好南路179号13楼新疆招标 评标一室 | ||
联系人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1000000 最高限价(元):31000000 采购需求: 新疆招标 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委托,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二期)项目进行招标,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到新疆招标 进行报名,参与投标。 为贯彻《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环土壤【2019】25号中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要求,新疆生态环境厅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二期)实施方案》,要求在充分利用一期项目确定的布点采样重点调查对象的基础上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二期)工作。主要建设内容为:针对重点调查对象开展1:1万水文地质测绘,充分掌握重点调查对象所处场地区域地下水含水层结构、埋深以及补径排等水文地质特征;建设地下水监测点进行样品采集流转与分析测试;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二期)工作总结报告》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详细调查实施方案》等工作成果并通过验收。 预算金额(元):31000000 合同履约期限:直至项目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本项目特殊要求: 具备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具备凿井(钻探)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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